2026 年 9 月 23 日,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公布策略行動綱領,列出短期及中期至長期措施。文件同時涵蓋人民幣發展、資產及財富管理、風險管理、股票與債券市場效率、大宗商品、金融科技及金融安全。 這份綱領不是一張所有項目都附有生效日期的時間表。部分措施已有明確日期或較完整方案;部分仍屬政策方向,需要等待諮詢結果、規則修訂、技術規格或監管批准。對家族辦公室及機構投資者而言,真正需要處理的,是不同項目將怎樣改變交易貨幣、資金調度、交收時間、資產登記及託管流程。
四條市場基建主線,落地程度各有不同
無紙證券市場實施
現貨市場擬縮短交收
需要追蹤的基建主線
1. 人民幣櫃台:入口已列入短期措施,細節仍待公布
行動綱領把「在滬深港通南向交易下推出人民幣交易櫃台」列為短期措施;中期至長期方向則包括擴大以人民幣計值、交易及結算的產品,以及發展人民幣對沖工具。
這代表人民幣在香港市場的角色可能由產品計價延伸至更完整的交易、結算與風險管理流程。不過,綱領本身沒有公布合資格證券、正式推出日期、投資者操作安排或匯兌機制,因此不宜把方向寫成已經開通的服務。
對持有港股及人民幣資產的家族,現在值得核對的是:現有託管及交易平台能否處理不同貨幣櫃台;現金帳戶、匯率報價及對沖授權由誰管理;同一證券在不同櫃台之間的交易成本和流動性又如何比較。
2. T+1:縮短的是交收時間,也壓縮了資金準備窗口
香港股票現貨市場目前一般採用 T+2,即交易後第二個結算日交收。香港交易所於 2026 年 4 月就轉向 T+1 發表諮詢文件,當時提出的指示性時間是 2027 年第四季,但明確以市場準備及監管批准為前提。證監會最新綱領把「實施 T+1 結算週期」列入短期措施,並沒有把指示性時間改寫為已確定生效日。
對投資者來說,T+1 並非只代表較快收到證券或現金。它也縮短了外匯兌換、跨時區資金調撥、證券借貸及交易核對的時間。若資金來自海外銀行、信託或多層持有架構,操作時限可能比投資決定本身更早成為限制。
家族辦公室可先要求券商、託管人及外匯銀行說明:資金截止時間會怎樣改變;交易失配由誰處理;假日不同步時要預留多少現金;現行授權和例外處理是否足以支援 T+1。
3. 無紙證券市場:這一項已有明確實施日
與其他仍待落地的項目不同,香港無紙證券市場制度將於 2026 年 11 月 16 日實施。初期適用範圍只包括按香港、百慕達、開曼群島或中國內地法律組成的訂明證券;範圍內的新發行人須自上市起採用無紙形式,現有發行人則須在推出後五年內分階段參與。其他司法管轄區仍可能涉及海外法律配合。
制度讓投資者可用自己名義,以電子形式持有和管理證券,並直接享有股東權利。現有中央結算系統的代名人架構仍會保留,因此不同持有方式將並存,並非所有投資者都要在同一天轉換。
對透過公司、信託或私人投資工具持有上市證券的家族,需核對的包括法律持有人名稱、公司行動通知、投票安排、實益擁有人紀錄、證券登記處帳戶及託管合約。若只把無紙化理解為取消紙張,容易忽略權利行使和紀錄責任的改變。
4. 固定收益及貨幣平台:方向清楚,交易模式仍待形成
綱領把「與香港交易所及相關持份者設立固定收益及貨幣交易平台」列為短期措施。中期至長期方向還包括制定與國際接軌的固定收益產品發行及交易常規,以及考慮設立中央對手方結算回購交易。
這些措施指向更完整的債券、貨幣及抵押品基建,但文件沒有列出平台推出日期、交易產品、參與資格、報價方式或費用。現階段較準確的說法,是監管機構已列出建設方向,而不是香港已有一個完成的新平台可供所有投資者使用。
對家族資產配置而言,後續真正重要的是市場深度、交易透明度、抵押品範圍、回購融資效率及託管連接,而不只是平台名稱。任何新工具都要放回既有投資政策、流動性需要和交易對手風險框架內評估。
G70 建議先做的四項核對
1. 向券商及託管人索取 T+1 和無紙證券市場的準備時間表。
2. 盤點人民幣、港元及美元現金帳戶、外匯授權與跨時區付款截止時間。
3. 確認公司、信託及基金持有上市證券時,法律持有人與實益擁有人紀錄由誰維護。
4. 把監管綱領、諮詢方案與已生效規則分開記錄,避免以尚未確定的功能安排交易或資金。
重要說明
本文只供一般資訊及教育用途,不構成投資、法律、稅務或受規管建議。政策方向、指示性時間及正式生效規則並不相同;讀者應向相關持牌機構及專業顧問核實自身安排。
G70觀察
先分清方向、諮詢與已生效規則
時間未確定的措施,不應預先當成可用功能安排交易或資金。
- 取得券商及託管人準備時間表
- 盤點三種貨幣的資金截止時間
- 核對法律及實益擁有人紀錄
官方及原始資料來源
以上資料於本文所示發布日期查閱。法規、政策及市場資料可能其後更新。